2021年8月 管理系统采购、安装工程投标保函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汇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使下列帐户收到: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帐 号:****** 注:投标人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或附言栏中注明**项目(可简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必填) 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
过程:客户问我司能否开具他们基本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我司业务员了解到客户基本户在河南省郑州市,我司办理不了指定的银行的保函,但是经过客户咨询招标代理公司,可以使用其他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我司遂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出具的银行投标保函,时间仅需1天,不需要存保证金,不需要请客户来我司合作建行开户。
格式:
保函编号:
投标保函
致:**** **** 有限公司(下称受益人):
鉴于**** ****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2021 年**** 月**** 日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 的**** **** 管理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一般责任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 (大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日(含28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以及司法机构关于因被保证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的裁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责任。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金额及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投标保函业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0755-**** 传 真:0755-****
日 期:2021年**月**日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